想请问律师,现在我男朋友家的房是按揭的,产证上有他父母和他三个名字,现在即将结婚,我父母想给我一个保障,提出加名字,对方父母比较为难,不肯,现在对方提出写婚前协议,并且说去公证,大致的内容就是如果以后男方出轨,那我可以拿走他产证份额的一半,如果若是女方出轨,则女方放弃全部,走人,若男方出轨有孩子的情况下,孩子拿男方那份的60% 女方40%,请问这种公证有法律效应吗,该怎么写?需要请律师代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