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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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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1198什么是编号?

借款利息问题

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舅舅先天残疾,脑子有问题,和舅妈没有孩子,后来领养了一个。由于他们家庭困难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但是没钱买,所以我妈和几个姨一起凑了35w给舅舅一家购置了经济适用房。但是由于舅舅最小,所以几个姨

都不放心,怕日后他们没了,领养的孩子死不认账房子是家里几个亲戚合买的。由于经济适用房特殊原因,名字只能由舅舅名字承担,如果舅舅没了,房子自然写领养的孩子的名字,所以他们写了一个借条。但是现在物价飞涨,3年前

的35万已经和现在不可同日而语,后来也打听过,听说借款可以按照当年还是借款期间的某一年的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进行偿还,这样可以让领养的孩子长大了不至于拿了35万就弄走一套两居室,让几个亲戚为舅舅掏的的辛苦钱一下就

贬值了。不知道这种贷款利息的方式法律是否认可?

咨询者:fa268594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19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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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8-20 11:46
刘子若
借款可以约定利息,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其养子将来继承房屋时,也应当继承债务。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8-21 13:57
牛国荣
借款时可以同时约定合法范围的利息,其养子继承房屋时,也应当首先偿还债务。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8-21 15:37
郭军
你好!

借款条可以约定利息,但是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因此建议你协商重新签订借条。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8-21 21:09
赵江涛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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