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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5日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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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0911什么是编号?

2011年8月15日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2011年8月15日,安徽淮南市 年龄:35性别:女 已婚有一子,母亲 (子12岁公公:60岁婆婆58岁,母亲,64岁。

)死者弟妹三人。)死者弟妹三人死者配偶弟妹4人 是安徽城镇居民户口。

死者车祸身亡对方车辆负全责。死者车祸身亡对方车辆负全责请问应该赔偿多少如何算出的。

补充说明:
不知道放不放便帮我算出大约金额是多少,我们这里去年的人均收入应该17507元
咨询者:fa268201安徽
[咨询时间:2011-08-1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宋晓琼律师
[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手机:18055563305
积分:5000
]
回答时间:2011-08-19 13:09
宋晓琼
因为已经死亡,没有误工费之类的了,你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赔偿,可以搜“宋晓琼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回答

1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8-19 10:24
向鹏
您好!
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等费用。具体计算较为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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