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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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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0408什么是编号?

村里土地承包

我村向村民招标土地一块,用于开发养鱼池。我村向村民招标土地一块,用于开发养鱼池经过投标程序,最终我中标这块地,并交纳50,000元押金给村委会,村委会出具收据。

后被告知此农田为基础农田,不能用于开发鱼池,但村干部却决绝退还我所交纳的50,000定金。

村干部在招标之前竟然根本不知道这是基础农田,国家法律不允许开发,可他竟以此为目的招标。

而我们作为农民更没有基础农田这个意识。而我们作为农民更没有基础农田这个意识现村干部不退款,我该怎么办?村干部是不是违法了??

希望专家给予答复,不胜感激!

咨询者:fa267655天津
[咨询时间:2011-08-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8-17 23:05
刘子若
基础农田不能招标,因而招标行为不合法,属于无效,应当退还押金。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押金款。
许娜平律师
[地区:天津-塘沽区
手机:13920517351
积分:6455
]
回答时间:2011-08-18 16:22
许娜平
应当归还押金,可协商解决,如不成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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