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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婚姻法
已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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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40065
什么是编号?
关于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说一方买房与另一方无关,那如果男方买的房子但是写的女方的名字呢?怎么认定?
咨询者:
丛伊
河北
[
咨询时间:2011-08-17
悬赏分:
100
解答数:3
]
最佳答案
陈晓云
律师
[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17 09:27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所说一方买房与另一方无关是指如下情形: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因此对于男方买房或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但写女方的名字,都不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的,情形,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共
2
条
王同林
律师
[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
2011-08-17 09:22
属于共同财产。
贾金勇
律师
[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
2011-08-17 09:40
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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