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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死亡与因公死亡是否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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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998什么是编号?

交通意外死亡与因公死亡是否抵触?

作为国家一名公务员乘坐单位的车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死亡,单位按照因公死亡给予了相应的补偿,包括(丧葬费七千多元,汽车座位保险两万元,遗属每月生活补贴两百多元,一次性补偿生前工资二十个月。

)然后就没有其他的了,急切希望知道是否还可以争取死亡赔偿金?在当地法院询问结果为享受因公死亡补偿后就不可享受死亡赔偿,因为涉及到政府部门,所以没有律师愿意接手此案件,而且法院说只能按照因公死亡补偿不能享有交通意外死亡赔偿,不明白一个国家公务员死亡后所得赔偿为什么只有几万元就了事了,还远远不及一个普通百姓死亡后的赔偿金额多,难道人的生命还分等级的吗?国家政策怎么会这样对待一个为政府为人民服务的人呢?我不明白,所以恳请对此方面了解的好心人能够给我一个明白的答复,在此感激不尽!

咨询者:fa108289四川
[咨询时间:2009-10-2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0-29 14:43
刘家人
1 。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请求赔偿,请求一次性公亡补助金等。
2 。同时可以请求交通事故赔偿。
3 。可以聘请外地律师参加诉讼。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0-29 15:50
牛国荣
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赔偿,同时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交通肇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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