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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共犯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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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共犯的认定

李和王去网吧,卢无意中撞到李,王抡起一把椅子砸向卢,卢眼部受伤流血,在卢擦血时李上前踹了卢面部一脚,后李、王二人又共同对卢拳打脚踢(没再打面部)。

经鉴定,卢眼部所受伤害为重伤。经鉴定,卢眼部所受伤害为重伤请问李、王二人是否故意伤害的共犯?

补充说明:
再补充一下:在王砸卢时李并知情,是见到王砸了卢之后才起意用脚踢了卢一下,如果卢眼部的重伤是由王造成的,卢是否也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还是构成寻衅滋事罪?
咨询者:fa267133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16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8-16 22:18
吴君瑜
算是两人故意伤害造成了严重后果,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8-16 22:47
刘子若
双方存在故意伤害卢的行为,并且造成了卢重伤的后果,构成共同犯罪。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带上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免费解答。如需法律帮助,本所专业高效、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方案、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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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若律师 咨询热线: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8-17 09:56
赵江涛
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1-08-17 10:20
阎书波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有辩护的余地。Q Q1508661101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8-21 16:39
郭军
你好!

属于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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