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工伤赔偿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39914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偿纠纷

本人上海人,已经确认是7级工伤,我就是想问下,精神损失费,其他费怎么算的,一共最多单位能赔偿多少(包括所有费用)。

咨询者:rainbowl...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孙元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8818371
积分:2572
]
回答时间:2011-08-16 19:20
孙元
具体是工伤津贴、伤残津贴、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组成,上海人的工伤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或当面咨询。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孙律师助您维权。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8-16 19:26
刘子若
《工作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精神损失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