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自2007年4月在北京某单位工作至今,该单位2011年初开始要求补签合同我没签,原因是合同不合理,现该单位不再给我发工资,我也不想在该单位继续工作了,如果我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如果能得到经济补偿,麻烦您说清大概的数额。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