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你们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和,你婚前交付的部分,按你的婚前财产比例为你的个人婚前财产,对于婚后交的部分,按婚后交的财产比例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男方父亲的房产,只要男方接受继承,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工程款,只要他分得款项,也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北京马颖秋律师:1590147644.
男方在98年婚前交了大部分房款用于购置单位集资房,2000年结婚,2005年又补交了部分房款办理了房产证,产权名字是男方的,请问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2002年男方父亲单位集资购房一套,装修时我们出了几万元装修款,2004年他父亲去世,产权证还没有办理,请问如果我们离婚,这套房我有没有分割的权利?婚后除去正常工作,男方又在外与亲戚接的有工程,但工程上的手续都是他亲戚在跑,没有他的直接签字,至今工程款还没有结算,他在外借的还有资金,请问如果离婚,我有没有权利分割工程款?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