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想咨询各位律师一下:我家的车于7.15日停入小区地下停车场,至昨日未动,期间也没有下停车场查看过。
但是昨天去查看时,发现车身右侧保险杠位置被严重刮蹭,还有人为擦拭痕迹,应该是其他车辆倒停时刮蹭所致,但具体时间不明。
今晨去物业要求调地下停车场这几日的监控,但物业声称监控资料只保留7天内的,且今日为8月16日,上月的监控资料已于月底也就是昨日清空,因而称无法查调。
但我查询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保安影像资料应至少留存30天以上备查。
那么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么?谢谢您,麻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