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一、因承包合同为一年一签,最好与农场以你们自己的名义签订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对原承包合同的接续可明确说明,有延续性即可。二、与老板家人也签订协议,把权利与义务分清楚,避免对方总干涉经营管理,也是让其宽心。三、正由于老板的忽然辞世,对你们无明确的意思表示,他的承包资格按法律是要发生法定继承的,其继承人相应就对农场产生了权利,你们只是管理者,他们是所有者,没有合同协议等约束当然会处处找你们麻烦。因此,“病灶”不除,总会有事的!以上建议,慎虑!
律师您好!我还有想问您几个问题;我们是苗木培育苗圃单位,是个体经营。
我们的老板突然去年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但是他的意愿是让他表妹和我们三人继承经营,经营承包土地是农场一年一签承包合同,同时农场也认可我们三人经营。
他去世前留下100万的民间贷款,都是我和他表妹帮筹集的贷款,现在我们主要是还贷款,在还贷款的同时我们也在正常运作。
当时我们老板去世后,我和他的家人说让他们拿来100万的贷款我们就让给他们经营,他们说没有能力经营和还贷,所以我们三人就继续运作了。
现在我们除了还一部分贷款外,还经营了其他作物,在过去老板在的时候他们家人都没有参和我们的经营。
现在我们还没有还完贷款,他们家人就来向我们要钱。
今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都是他表妹的,也就是我们三人一起的。
我想问律师;一,您说我们今年运作的地上物和他家有关系吗?二,他们家人现在有权利来干涉我们的经营吗?三,我们当时说好的还完了贷款在商量如何一次性给他们钱,但是他们现在等不急了,我们应该如果对待他家人来干涉我们的经营?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