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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在工地休息期间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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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8846什么是编号?

民工在工地休息期间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合肥有一民工在建筑工地休息期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样的 责任怎么认定。

赔偿标准是多少?死者男性57岁,上有八十岁老人要养,配偶无生活来源,有四个子女,其中三个已经成家。

咨询者:fa265827安徽
[咨询时间:2011-08-1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14 05:38
陈晓云
发病后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应获得如下赔偿:
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死亡赔偿金,全国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按其本人工资的40%按月领取,父母、子女各按其本人工资的30%领取。
宋晓琼律师
[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手机:18055563305
积分:5000
]
回答时间:2011-08-15 12:21
宋晓琼
可以要求赔偿,如果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委托办理具体赔偿事宜。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1-08-15 17:36
卢佩伟
具体可当面或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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