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安局确实抓错人,可以申请赔偿。即使赔偿,你所说工地四五万块钱不属于赔偿范围。
今年春天,我爸爸给我兄弟去买木头,在路上出了车祸,我兄弟给我打电话让我带上几个人过去解决事情去。
我带着我的工长(我们是一个村的)到了现场以后,我的兄弟把爸爸带到医院去了,我和工长留在现场,这时候我们家族的人有在现场的,看不过去,擅自做主喊人来把出车祸的另一方给打了。
因为当时有车挡住了我,他们一面打着一面就想跑,离我近了我才发现就去拉仗,我没说几句他们就已经跑了。
当时什么事情也没有,三个月以后被打的那个人把我们给告了,因为我在现场,派出所非叫我说出是谁打的,我和工长为了义气,就没有说出来……
派出所怀疑是我喊人打的,他去工地里把工长给抓走了,我听说之后,我去外地躲了十五天。把工长逮起来之后,通过我兄弟出面解决这件事,我回来之后,还得办工长的这件事,因为这件事,我和工长在这一个月都没在工地,所以工地损失了四五万块钱。因为这件事的平白无故的牵连,这个损失应该是谁来赔呢?如何处理?
谢谢大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