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绵阳地处城乡结合部,前几年父母在没有房屋急的情况下买下别人土地占用后集体分的宅基地房屋,卖方去世,儿女不合作过户,我们现在手上只有当时买卖合同,房屋土地使用证以及公证处的公证书,问一下律师们我们如何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