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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惩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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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801什么是编号?

教师惩罚学生

我的一个朋友于今年三月无意中打了他们班的一个学生一个耳光,那个孩子流鼻血留得很厉害,我的朋友很害怕就带他到医院去看病,血止住了,检查结果也正常。

事后,才知道那个孩子有流鼻血的毛病,请问,如果那个孩子再次流鼻血严重,我的朋友是否构成犯罪?

咨询者:fa108014北京
[咨询时间:2009-10-26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0-26 16:30
苏村野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首先不构成犯罪,其次再流鼻血与此次无关的话,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10-26 16:30
赵井燕
打学生显然不对,但你朋友的行为及后果不构成涉嫌犯罪,所以不要因此担心。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0-26 16:55
刘家人
1 。如果是意外,不承担刑事责任。
2 。应该适当赔偿。
3 。向学生父母道歉。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0-26 16:59
牛国荣
进行适当赔偿即可。不涉及犯罪。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积分:4056
]
回答时间:2009-10-27 11:23
郝江
不构成犯罪,但是你的朋友此行为不可取,下不为例哦,否则早晚要出事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09-10-29 11:28
李建成
要是伤情严重的话,涉嫌犯罪。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09-10-29 15:14
赵江涛
一般不构成犯罪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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