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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 属于 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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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792什么是编号?

是不是 属于 勒索

今天我在网上 发了条 做兼职模特的帖子 ,很快有个人加了我的 qq 和我聊了起来 然后说她在河北出差 没有在上海 ,说星期六回来拍拍一些裙子的照片, ,让我给她做模特 说要我脱了裤子 看看我的 腿上有没有疤痕 还要我脱了上衣 看了我的胸部 我和她视频 看见她是个女的 也就没有想那么多了 然后就脱了 今天下午 我开了电脑 出来了个邮件 上面是我今早上的照片 她威胁我 让我看着办 请问我该怎么办呀。

咨询者:fa108002上海
[咨询时间:2009-10-26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0-26 15:10
苏村野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还是要引以为戒!及时报警;现在各地都有网络警察,对方的犯罪行为是蓄意的,是刑事犯罪,警方会进行侦查处理,只有如此,你才不会被对方牵着鼻子!
邓国廷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512727966
积分:214
]
回答时间:2009-10-26 15:13
邓国廷
报警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10-26 15:40
赵井燕
立即去公安机关报案,对方涉嫌敲诈勒索。
范嬛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01616841
积分:3004
]
回答时间:2009-10-26 15:52
范嬛菁
立即报警。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0-26 16:21
刘家人
1 。侵犯你的肖像权。
2 。属于敲诈勒索。
3 。你及时报警。
4 。聘请律师参加。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09-10-27 17:31
任济舟
对方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直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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