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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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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7905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之前我和一家公司纠缠不清,就离开了,但是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他们也没有给我开具离职证明,我之后找的一家公司也没有和我签订合同,开始是按照正式发工资,后来说按照兼职,因为我之前没有离职证明,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说合同还在(是我也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他们会不会以这个为理解,合理的不和我签合同。

但是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上家公司答应给我离职证明,我找现在这家公司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但是他们要降低我的薪金,说签合同要给我交保险,我该如何处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开始是我的原因,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要走什么流程?,如果要打官司,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咨询者:fa264791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华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856297
积分:2084
]
回答时间:2011-08-15 08:17
张华东
你好!你与两家的关系,应该分别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办理手续;建立新劳动关系,应该签署劳动合同;否则,都是违法行为。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8-21 20:00
郭军
你好!

可以要求赔偿,但是需要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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