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别人打伤,导致耳膜穿孔,已经医好,赔偿完医疗费后.伤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等10万,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这数额是不是过大?我应该怎么做?假如我不同意伤者要求,案情转交到法院我将得到的是法律的什么制裁?会判几年刑?成心请求律师帮忙解答````谢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