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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我工资长达半年多 要求补偿的时间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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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7843什么是编号?

拖欠我工资长达半年多 要求补偿的时间怎么确定?

请问:

在用人单位不支付我工资后 我去当地 劳动部门申请立案,到裁决结果下来。

对方不服判决,又到当地法院在起诉。

长达半年多在此期间发生了一定的财路费用。

我想知道在打管事的期间,算不算拖欠工资补偿时间之内?

可不可一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咨询者:fa264711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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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8-11 11:09
魏国鹏
在打官司期间,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存在的,单位有义务正常支付你工资,直至判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申请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8-11 14:57
赵江涛
要看 案情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8-21 20:05
郭军
你好!

在此期间单位应当支付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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