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履行合同的义务,其无权单方加价,其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起诉要求按照原来合同约定的价格履行合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您好,我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花六万一装修完毕,但现在装修公司说材料涨价,要在预定合同上加一万一才进行施工,现在装修公司装修项目按合同报价施工完毕约两万元,我实际交费三万五,我不同意加价,装修公司要解除合同但没书面材料,我为了要回剩余钱也口头同意,但只要回五千元,其余该公司算了什么信息费、公司管理费等,我给对方写了多收款(没写多收什么钱)收条,双方并没有写解除合同材料,另外,我还了解到该公司没有施工资质,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我现在急需指导解决方案,望指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