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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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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7793什么是编号?

财产纠纷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别人欠了我钱50万我向公安机关报案了,对方要判多少年,还有就是我的钱有没有机会追回。

咨询者:fa264662江西
[咨询时间:2011-08-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亚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积分:4893
]
回答时间:2011-08-11 10:07
李亚昆
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如果只是借款,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对于财产线索应由你来提供。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8-11 10:33
魏国鹏
1、如果你们之间只是属于借贷关系,本案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是不会追究其其刑事责任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即可。
2、如果对方涉嫌诈骗,你有权要求法院追究其诈骗罪的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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