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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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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7481什么是编号?

劳动纠纷

我是一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03年招聘一临时工,当时是由熟人介绍所以未签定劳苦合同,于2011年3月以工资低提出辞职。

单位同意辞职,但他于2011年8月告单位给他赔偿双倍工资,买社会保险等,请问我们单位应该支付吗?

咨询者:fa264296甘肃
[咨询时间:20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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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亚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积分:4893
]
回答时间:2011-08-10 11:32
李亚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要结合相关证据分析,看双方存在劳务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认定为劳动关系成立,那么应当支付其相应的赔偿金及补偿金。
李海明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919447096
积分:1391
]
回答时间:2011-08-11 10:05
李海明
要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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