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家庭纠纷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3746什么是编号?

家庭纠纷

女方至今结婚已有10年,现在生有一男一女孩,结婚这10中曾受到过男方造成的好几次轻、中度伤害,现在这几天男方主动搬出家去外面住,“分居”。

家庭状况

有一房产、一工厂,大概家产有100万,但房产证户名是其男父亲的,工厂是用别人工厂的营业执照,由于我们农村都这样房子由父母来盖好,但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证。

1、向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能得到什么?

2、离婚后子女分配情况?

3、怎么样能分得家产?

4、如果分到女孩,男方应该给女方多少钱抚养费、到多大年龄为止。谢谢了

咨询者:fa107923河北
[咨询时间:2009-10-25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冯军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5200001180
积分:538
]
回答时间:2009-10-26 10:14
冯军
1、离婚时女方可以得到一半的家产,另外还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一切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是男方父母婚前所建,应为男方父母的财产,你不享有权利;工厂营业执照虽然是别人的,但只要能证明你们是实际经营人或有投资即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家产100万如果都是你们婚后收入,则你可以分得一半。 2、子女抚养问题应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在哺乳期,自然要分给女方,较大一点的孩子则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无论谁抚养孩子,双方都要支付抚养费,一直支付到孩子18周岁为止。支付的金额一般为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一。 3、首先应搜集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其次是要采取保全措施防止男方转移或隐匿财产,另外还有防止对方伪造债务。最后就是通过起诉来获得法院的支持。 4、见第2部分的回答 5、“曾受到过男方造成的好几次轻、中度伤害”,如能证明这一事实,则可以另行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0-25 19:20
魏国鹏
1.财产虽然写的别人的名字,但实际上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分得财产的一半。
2.孩子一人抚养一个。
3.起诉离婚才能分得家产。
4.男方给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抚养费,抚养至18周岁.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0-25 19:31
苏村野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离婚时因房产登记在男父亲名下,需搜集些许证据,根据“土地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还是可证明该房产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离婚时你就有权分割该“共同财产”;2、子女要考虑年龄情况,未满一周岁的子女一般要跟母亲,超过一周岁要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爷爷、奶奶有愿望的都在考虑之列,有可能一人一个为宜;3、房产上述已说不再赘述,工厂就须搜集当年使用别人营业执照,而你们是真实经营者的证据,关于此还要考虑工厂的性质等问题;4、由你抚养男孩或女孩不应有区别,各自抚养一个,就不必各支付抚养费了,抚养到十八周岁或高中学历教育为止。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