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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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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7220什么是编号?

劳资纠纷

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本人于7月8日去一家公司实习。律师您好本人于7月8日去一家公司实习开始招聘时,招聘海报上写明一个月2100元。

本人7月4日去面试时,对方负责人说明一天70元的工资(其中10元为伙食补助),一个礼拜可以休息2天,休息时间不一定在周末。

现在实习结束,他们却以每天60元打发我。现在实习结束,他们却以每天60元打发我当时我要求签协议,他们当时也答应了。

可后来一直没签协议。可后来一直没签协议请问这样的案例可以立案吗?事情不大,但希望对方给个说法。

本人为在校学生。

咨询者:fa263995上海
[咨询时间:2011-08-0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亚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积分:4893
]
回答时间:2011-08-09 16:17
李亚昆
你与用人单位为劳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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