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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送养和收养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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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7171什么是编号?

孩子送养和收养的疑问

一对年轻夫妇遭遇车祸,死前决定将儿子(满月,尚在哺乳期)送与一个刚满30周岁、同时在车祸中丧偶并且无儿女的男性朋友收养。

因为不符合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年龄相差40岁的条令,所以遇到很多困难,请问这种情况下,怎么才能让收养一方也就那个单身男子顺利收养到这个孩子呢?如果那个单身男子不说孩子是别人送养的,只说是自己捡来的或者自己的孩子,可以顺利登记吗?

补充说明:
李亚昆律师您好!请仔细的看看我说的情况,我也知道40周岁年龄差这个规定,所以在后面补充了说明,请您看看如果按照补充说明里那样做,是否有很大几率可以领养到这个孩子?
咨询者:wygvip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09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亚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积分:4893
]
回答时间:2011-08-09 14:22
李亚昆
父母健在,有特殊困难是可以送养孩子的。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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