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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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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7024什么是编号?

欠款追回

我在2010年八月八日借人家16.7万元人民币,有欠条,欠期一年,现在到期了,可人跑了,在我们的本地有一套值钱的房子,可是在2011年7月他已经把房子过户给老婆的弟弟,请问我该怎么诉讼,在今年把房子转掉有用吗,回复江朝富15857063329。

咨询者:fa263776浙江
[咨询时间:2011-08-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纪道生律师
[地区:湖南-永州市
手机:13874652128
积分:1787
]
回答时间:2011-08-09 08:05
纪道生
他们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你的利益,可要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8-09 10:37
殷国丰
你可以起诉他要求偿还你的借款,并且行使撤销权,撤销他们之间的买卖,将房子抵债。

撤销权只有一年的时效。你应尽快起诉,行使撤销权。

本律师作为合同与债权债务纠纷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殷国丰律师于 2011-08-09 10:38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1-08-10 06:14
吴健弘
及早起诉,要求他和他妻子一起承担,同时撤销恶意转移财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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