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公司8月8日给我发出通知,让我做到9月8日,与我解除劳动关系。
前提是我无任何过错。前提是我无任何过错请问,公司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我,那公司是否还需要赔偿我经济损失?
或者说我不需要经济赔偿,那我是否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