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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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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6809什么是编号?

关于遗产继承的咨询

弟弟因交通肇事意外去世,不敢告诉我们年迈的父母.至今不能确定逃逸的肇事车辆及肇事司机是谁.弟弟留有一处房产,没其他财产.弟弟有一女,现20周岁,已工作,但离婚时法院判给她母亲,弟弟离婚后一直单身.离婚书只表明房产归弟弟所有,没有其他内容表明将来房产的归属.为处理弟弟善后的事都是我们拿的钱.我们想将弟弟留下的这处房产卖掉,继续用于弟弟安葬费等支出,如有剩余移交给她女儿,请问:1、按照婚姻法、遗产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弟弟生前的女儿有没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利,如有,继承财产的比例是多少?2、卖房时需不需要弟弟的女儿签字同意?3、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咨询者:fa263564辽宁
[咨询时间:2011-08-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亚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积分:4893
]
回答时间:2011-08-08 16:09
李亚昆
你弟弟生前的女儿有继承权,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均等继承。需要他女儿签字。
刘兆才律师
[地区:辽宁-鞍山市
手机:13309806636
积分:341
]
回答时间:2011-08-09 10:04
刘兆才
同意李律师的解释,补充一下,均等分配遗产应当将丧葬的费用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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