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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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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6801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

去年年底,我通过房介买了套住房,总价369000,合同约定,首付80%,一个月之内交清,其余完工时交。

十天之内,我交了2万定金和其他7万,由于我的手头有点紧,需要贷款,可是当时正值过年,即使我想尽各种办法,可最终还是过了一个月的期限,中介认为我们违约,要求按照当时新的市场价买(他们说他们的房子每平米又涨了300),我和家人当然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最后我们不打算买了,要求他们退已交的9万房款,可他们说违约要扣1万的房款。

直至现在,这件事情一拖就是半年,每次去找他们,都说经理不在,我想咨询一下,第一,虽然交迟了,可当时正值过年也是有客观原因,这算是违约嘛?第二,就算违约,他们扣1万元合理嘛?我觉得并没有给他们造成什么损失,当时他们吧房子收回去再卖还赚了呢,第三,半年了他们迟迟不解决问题,9万虽然不多,我就是存起来或者做其他投资也有收益,给我造成的损失又怎么算呢。

咨询者:fa263555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08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08 15:54
陈晓云
1、因为合同没有明确排除,属于违约。 2、违约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只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对方没有损失的,不必赔偿。 3、因为对方迟迟不就解除合同达成约定,你们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款并赔偿给你们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损失。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1
李亚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积分:4893
]
回答时间:2011-08-08 15:42
李亚昆
首先 ,合同如果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比如在某日期前交纳首付款;
其次,一般来讲,为月经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30%,当然,实际损失需要对方举证证明;
最后,问题的关键是你违约在先,最终合同无法履行时你的原因,而非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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