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前和女友家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单证,小产权房子,我爸妈出款占一大部分,女方父母出资5.5万,购房合同上户主是我的名字,但是后面签名由我俩共签,房款是我爸和我和我女友一起去建设银行交的,在村里的会计收款凭证上写的居然是我女友的名字,于是当时回来后立了一个字据,上面写了双方各出了多少钱,签了名,但是没盖手印,请问如果分手了,我们的房产怎么分?谢谢解答!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