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岁的表弟在工作中因电源开关漏电被火花烧伤手部和面部,经常住院治疗已基本痊愈,但手部虎口处留些伤疤,脸上肤色也变得不均匀,医生说再过一两个月脸部可恢复到受伤前的样子,但手部伤痕不可能会消失,但不会对以后的工作造成影响。
工厂老板只答应赔偿医疗费和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一天40元,一共住院15天)以及我表弟受伤后两个月的工资(按受伤前的工资算)。
请问我们还可向他索赔那些费用?依我表弟弟受伤的程度有必要去做伤残鉴定吗?申请劳动仲裁可能会比较麻烦,起诉更是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我们只能得到受伤后两个月的工资也太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