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存在法律风险,建议慎重操作。
经中介所牵线,我和买主签订苏州锦绣江南房子“定金合同”,对方付三万元定金。
双方初定于10月16日前签正式合同。双方初定于10月16日前签正式合同从9月29日到10月中旬期间,我多次催促中介所联系对方签合同,中介所均以对方联系不上为由推诿。
到15日下午突然打来电话,说买方到了,要我们马上上来该签协议。
因为我是温州上班族,公务缠身,经联系苏州相城区工行后得知还款不用本人到位,于是我寄上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给在相城办厂的亲戚,让她前往签约并办理相关手续。
听说买主对我房子是否毛坯存在争议,准备状告中介所……
昨天我特地从温州赶到苏州,到中介所询问此事,要求中介所联系对方,听说买主态度暧昧,说拖几天再说,现在我人在苏州,今晚得赶回温州,我不知在这种情况下房子能不能卖给他人?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