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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的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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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638什么是编号?

集资房的问题处理

我朋友(女)与其妹同一个单位,为得到好楼层,顶我朋友的名字集资要了家属楼,(2008年建楼),所有费用全是其妹妹付的,(交的现金),由于单位其他同事有借贷,大概得2012年办理房产证,由于是亲姐妹,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2007年我朋友与丈夫离婚,为防止此楼发生纠纷,我朋友该怎样做才能不损害其妹妹的利益?

咨询者:fa107749浙江
[咨询时间:2009-10-2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0-23 13:23
苏村野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2007年已离婚,2008年建楼,首先是离婚后购房,从对外名义上是你朋友个人财产,对内只要其妹妹将该楼的背景与你朋友签一份协议,确定清晰权利义务,及最终办证时各种事宜都约定明确,就可以了。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10-23 13:36
赵井燕
若是2007年离婚后,交的集资款,显然属于婚后个人取得的财产,你朋友的前夫无权主张任何权利。若取得、交款时间为离婚期间或之前,你朋友与其妹妹应当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明确一下,协议最好经过公证。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09-10-23 13:44
沈建魁
到单位办理更名手续,本单位内部应当好办理。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09-10-23 13:54
牛国荣
属于离婚后的个人财产与丈夫无关,你朋友与其妹签订一份协议进行约束即可
舒胜来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01099219
积分:169
]
回答时间:2009-10-23 14:56
舒胜来
1、该房屋如系离婚前购买,应当取得你朋友前夫的确认,认可购房款均由你朋友的妹妹出资,且购房目的系为你朋友的妹妹购房。
2、如系离婚后购买,与前夫无关。朋友和妹妹不要产生纠纷就可以。如为避免纠纷,可就此签订协议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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