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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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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612什么是编号?

房子过户

我想问以下这个案件:甲(男)与乙为夫妻,结婚不够一年,丙为甲的父亲.在甲与乙未结婚前,丙已经把自己的两处房子写于甲的名下,现丙想把两处房子改为自己的名下,甲已经同意.请问:在甲同意的条件下,还需要乙的同意,丙才能把两处房子改为自己的名下么?

望能给与解释,谢谢.

咨询者:fa107712上海
[咨询时间:2009-10-23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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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0-23 09:01
魏国鹏
这房产是在甲乙结婚前丙给甲的,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丙要把房产收回去,只需征得甲的同意即可,无需乙的同意。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2009-10-23 09:05
丙可以把房产名子该与自己名下,因为属于婚前财产,乙不是房产所有人或共有人。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532
]
回答时间:2009-10-23 11:28
这房产是在甲乙结婚前丙赠与甲的,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丙要把房产收回去,只需征得甲的同意即可,无需乙的同意。
黎金春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5821173536
积分:166
]
回答时间:2009-10-23 15:33
黎金春
不需要乙的同意

是丙对甲的个人赠与,是甲的个人财产。

现在甲再将个人财产赠与回丙,是可以的。
李玉珠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5800616569
积分:1568
]
回答时间:2009-10-24 12:22
李玉珠
不需要乙的同意,丙可以把两处房子改为自己的名下。因为是甲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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