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子女,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有多处房产,经济条件也很宽裕,女儿经济状况比较困难,没有房产。
我想把我的房产留给我的女儿,能不能让我儿子写一个字据,写明他主动放弃继承我的房产,让我女儿继承我的房产。
这样做能不能保证在我过世后我女儿能够完全继承我的房产,而我儿子不会跟我女儿争夺我的房产?这样做有没有法律效力?是不是跟我自己立遗嘱有同等效力?如果我儿子反悔,这个字据对我儿子有约束力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