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4年10月经人介绍与妻子相识,11月其父亲购买单位集资 建房房款11万4千,05年3月订婚时对方向我索要一半房款作为合伙购房并打收条(今收到xxx十万元其中4万元彩礼,6万元合伙购房),同年9月结婚,产权证至今未办理,我们现在处于离婚诉讼期,请问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如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