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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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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605什么是编号?

房产问题

有位朋友全家移民国外. 先生回国发展, 在国内买了房子. 房产只有先生的名字. 这房产应该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吧? 但是, 房产上没有太太的名字, 将来如先生过世,末太太继承房产会不会有麻烦?

咨询者:fa107705上海
[咨询时间:2009-10-23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范嬛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01616841
积分:3004
]
回答时间:2009-10-23 09:54
范嬛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将来继承会涉及其他继承人的问题,需要办理继承公证,这会产生费用的,而且手续也不是很简单的。最好,现在就把两人的名字都写上。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回答

3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6195
]
回答时间:2009-10-23 06:29
(1)应为共同财产。(2)在先生没有遗嘱等其他财产处理书面文件的条件下,太太继承遗产不会有太大麻烦。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0-23 07:25
苏村野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首先要确定夫妻二人移民的国家,不同国家在国际私法适用原则上是不同的。1、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有的国家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有的国家适用“属人法”;2、涉及继承不动产方面,我国继承法有明确规定所咨询情况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即中国)的法律,作为法定继承人可按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排除有有效遗嘱的前提)。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0-23 07:48
魏国鹏
不动产应适用我国的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太太有继承的权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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