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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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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5299什么是编号?

劳动争议

2011年5月13日我请左三个小时假被告厂方辞退,但厂方只有口头说辞退,无写辞退书无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2009年6月1日入厂。

补充说明:
现已申请仲裁但厂方只答应补偿一个月工资合理吗?
咨询者:fa261889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0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1-08-04 08:46
王同林
可以。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04 09:08
陈晓云
1、只要能证明是厂方辞退,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辞退,你都有权单位支付赔偿金或要求继续上班。
2、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3、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8-04 15:03
吴君瑜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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