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任。
我和我爱人离婚已经6年多了,由于他后来悔改了我们就没复婚在一起生活了3年。
去年他做买卖,缺钱。去年他做买卖,缺钱我出面管我们小区的姐妹借了3万块钱,说好是今年得10月份连本金加利息一共是4万块钱还给人家。
当时我在这张借条上按了手印但没签名。当时我在这张借条上按了手印但没签名今年他又不回家了,而且连人影都见不到,我怕他跑了。
当时他还在我这写了一张欠条 就是他欠我们小区姐妹的钱 规定今年得10月份还 他按完手印了。
我想问,如果他还不上钱,我有没有责任。我想问,如果他还不上钱,我有没有责任还有就是我手里的他写的这张欠条有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