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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505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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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因双方原因不能有正常的夫妻生活,男方不愿接受治疗,并提出离婚,可行吗?离婚后财产应如何分配?现有住房一套,男女方的存款共20万(大部分为男方存款,女方在结婚、买房、还贷时用去自己的婚前财产约15万元)。

房子是婚后买的,首付由双方各付一半,但男方的一半为借款,于婚后还清,现有存款大部分为男方婚后所得,女方收入已还代,都有各自的账户。

男方未有生理缺陷,是心因性的,接受过两次心理咨询,但不见效果。

其坚决不肯接受其他治疗,如果上法庭的话,是否会强制其接受一定得检查和治疗,才会确定其病情是否属于难以治愈呢?谢谢~。

咨询者:fa107540上海
[咨询时间:2009-10-2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黎金春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5821173536
积分:166
]
回答时间:2009-10-21 11:35
黎金春
婚 后的财产,共同所有
于佃亮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7943626
积分:2094
]
回答时间:2009-10-21 13:18
于佃亮
到底是不是愿意离婚。财产分割是需要委托律师处理的。
范嬛菁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3901616841
积分:3004
]
回答时间:2009-10-21 13:39
范嬛菁
存款及住房在婚后形成与购买的,一般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法院不会审理判决病情治疗的问题,如果确属感情破裂,会支持离婚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09-10-21 15:48
任济舟
房子和夫妻存款平均分配。可以聘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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