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 后的财产,共同所有
请问因双方原因不能有正常的夫妻生活,男方不愿接受治疗,并提出离婚,可行吗?离婚后财产应如何分配?现有住房一套,男女方的存款共20万(大部分为男方存款,女方在结婚、买房、还贷时用去自己的婚前财产约15万元)。
房子是婚后买的,首付由双方各付一半,但男方的一半为借款,于婚后还清,现有存款大部分为男方婚后所得,女方收入已还代,都有各自的账户。
男方未有生理缺陷,是心因性的,接受过两次心理咨询,但不见效果。
其坚决不肯接受其他治疗,如果上法庭的话,是否会强制其接受一定得检查和治疗,才会确定其病情是否属于难以治愈呢?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