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三家老房宅基地,大儿子买房在外,小儿子在家和父母亲一起居住,并翻建了其中的两间,建房证也是小儿子的名字,剩下另一间给了大儿子。
后因意外大儿子去世后,其大儿媳回来要求将三间房基地平均分配,并且还 以大儿子去世为借口,不赡养其公婆,请问大儿媳的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