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错就改,国家赔偿法本来就是为这方面考虑的,但现在有些执行机关就是放不是面子,反而最终苦了受害人啊!刑事审判“疑罪从无”是世界公认的法则,为什么非让无辜的人多受罪呢!
去年11月份抓进去,公安局也没通知家里,几个月没联系,家里人心急如焚,差不多过年了,有个深圳律师打电话给这个朋友家里,说他儿子被抓,问他们请不请律师,刚开始家人担心是骗局,不敢轻信
但过了几个月儿子来了封信说,信是从深圳宝安区看守所寄回的,可能信要从看守所寄出过几关吧,没写其他,只是叫他家人相信儿子不是那种人等。。。叫她多病的妈保重身体等。。
这样,我们才知道他真正出事了,我们在今年4月请了律师,可律师看了他回来后告诉我们具体情况,原来那天晚上他从他姐家回来的路上,走着准备去坐公交车,突然有个保安叫他过来,他以为有啥事,就走过去,一过去,保安就叫他蹲下,双手抱头,不准动,就这样被抓进去。
事后听律师说那晚刚好有人在那附近抢劫,还抓了几个年青人,身上还搜出刀,由于是晚上,保安当我朋友是一伙的。
我朋友是那种叶子掉下来怕打破头,从不惹事生非的那种人,胆特小,去到公安去,一顿打,捱不住,被迫承认,案子上到检查院时,我朋友以为申冤有望,就反案,以致检查法觉得有疑点,没判,案子打回到公安局。
6月份法院审判,不知为何,没通知我们律师,我们律师未到场,我朋友写信回家,问不是请了律师咋审判时不见律师,这我们才知道案子在审判,由于证据不足,也没判决,也照样打回公安局。
9月3号,法院再审判 ,律师到场,我们这边证人到场,可直到现在为止,我们也不知道案情到底如何,我问我们的律师他心里也没有底。
我不知道在这个所谓的法制社会有冤去何处申,从去年11月到现在,我朋友在看守所呆了差不多一年时间,若再审也证据不足,也不判又打回去,那我朋友何时才能出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