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作为一个一般人我们也知道,在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如果借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法官在办理这样的案子时,法官判决:借款人没有任何责任.担保人承担全面责任.担保人也没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法官这样的做法对吗?担保人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