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临沂的,十几年前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栋房子,两层200平米,建筑面积130平米,但是没有房产证,只有一纸协议和收据,现在规划局要扩建小学(教育用地)刚好能到我的房子。
这种算是征用地吗?能有赔偿吗?会赔偿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