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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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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418什么是编号?

关于商铺租赁合同

我买了个带租约的二手商铺,在这之前,租客和原业主在区租赁所登记了租赁合同,并以此合同办理了该铺的营业执照。我接手后和租客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但只是双方的,没有到租赁所重新签订,一段时间后,由于租客要搬到其它地方经营,我们中止了我们之间签订的合同,但需要我们去租赁所中止官方合同吗,如果不中止是否影响我下一个租客的登记?

目前租客已经在其它商铺进行了租赁所登记并办理了营业执照。

请各位律师专家帮忙,谢谢先。

补充说明:
是否意味着我和租客解除了我们之间签订的双方合同,没有去租赁所解除原登记备案的合同也不影响以后对商铺的出租和备案?
咨询者:nicrol21...广东
[咨询时间:2009-10-20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0-20 09:34
苏村野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租房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登记备案与否不影响其效力,因此,你与租客终止了原租赁合同的书面协议是有效的,若你下一个租客需进行登记备案时,你持这份终止合同的协议去办理就可以了。
聂本勇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269611099
积分:1261
]
回答时间:2009-10-20 09:56
聂本勇
1、因以前有过登记,如果不中止登记应该会影响下一个的登记。
2、建议你拿着房本等手续与前租客去登记处取消登记。
林勇柱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0929106
积分:1084
]
回答时间:2009-10-20 09:59
林勇柱
会影响下一个合同的备案,但不影响出租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09-10-23 11:40
熊世松
你好,最好是去终止。
沈建魁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0769768
积分:2340
]
回答时间:2009-10-23 14:41
沈建魁
如果你是从原业主手中买了商铺的所有权,原业主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对你有效,当然作为商铺的买方也可以重新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否需要到区租赁管理所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所管理的目的在于方面国家收取租赁所得税。去租赁所办理中止登记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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