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这一标准来考虑。如果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我离婚后,孩子是随男方生活的,孩子从小是我带大的,离婚时是虚岁7岁,我每次要看孩子,他们总是找借口阻止,也不让孩子打电话给我,我为了孩子有个好一点的学习环境,也就忍受着思念女儿的痛苦,没吭声(他们住在松江,而我是住在郊区)现在我的女儿上课也不能专心,老是偷偷的趁课间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要我去看她,我去看她后,看到的是三十几度的天气她还穿着毛衣,额前的刘海快遮住眼睛了,我要回家时,我女儿流着眼泪说要和我在一起,她不让我离开她,说要向老师请假,不上课了,我听了她的话,眼泪就控制不住的流了下来,他们为什么要在精神上这样的虐待我的女儿啊?看到我女儿这种情况,我决定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胜诉,如果不能胜诉的话,那我的女儿以后的日子就会更加的不好过的.男方现在又有了一个亲生孩子,而我没有.还有我认为他们的家教也是不对的,事情是这样的:我现在老公的手在工作时弄成残疾了,他们就在我女儿面前给我现在老公的残疾手起绰号,我不知道这样的环境中会不会影响我女儿的身心健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