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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死者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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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3753什么是编号?

还死者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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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好!

我家房子是三层楼房,一楼是店铺,本人前夫去世前交纳电费是通过关系电力部门收我10%的商业用电,到今天为止前夫已经去世五年,在这五年中,我一直是按照原来我老公交费方式交费:那就是自己亲自交给电力部门整个房子电费每月电费,然后拿着已经交了的三到五个月几张电费单再去店铺老板那里按照他的分表收10%商业用电即1.03元,其余部分是按照0.588元收取.

作为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党员,作为一个党代表,我一直相信党相信单位机关,相信有单位的工作人员会为民造福,所以从来就没有质疑过每月上交的300元左右的电费.可是可是,就是就是在前两天我拿着电费单去和我家店铺窗帘店老板收取这几月电费是,依然是说收10%商业用电,不过幸运的是我碰见了有良心的好人,男孩老板拿着三张电费单子看了很久对我说“姨,这三个月电费的商业用电好象收了50%”,在他的指引下,我才突然发现很明显的不对,因为2011年6月的电费单子上面300度电有显示152是居民用电,148元是商业用电,按照这样应该是近50%商业用电,去电力部门咨询,原来是一年核算一次,而这148是从去年8月核算人员开始定的每月148商业用电,其余是居民用电,我问为什么我没有知情权?因为我不知道所以导致我自己直接损失,店铺老板给予我10%商业用电,那多余部分变成我交给电力部门了,还问核算时候通过谁是谁同意合理的?是谁签名同意的?最后单位出示的原材料是我那去年已经去世四年的老公签名的!(我咨询的是一个在大厅值班的女孩,来送原始资料的是女孩给单位打电话后来的是个手拿我家资料的男青年)

回想起来,几年前我就觉得电费突然增多,当时是有质疑但是因为相信所以就没有去问个究竟;可是现在按照他们解释的说是一年一核算,那么如此算来,我不知道去年8月之前又是收多少商业用电,而我一直只收取租我家店铺的老板10%的商业用电,我不知道我无缘无故的给电力交了多少冤枉钱?

现在我知道商业用电会一年一核算,知道情况后我准备居民用电和商业用电分开,请电力多安装几块表.但是我很气愤冒名顶替我去世老公签名行为让我损失很多金钱,因为我不知道电力部门收取费用我就没有采取措施,而这种发现让我对国家个别的工作人员品质大打折扣.又因为我是个女人,我知道我有理,我也准备星期一去那单位讨个公道,我想讨回我多交出的钱(如果我知情与合理,我不会拒交,但是没通知而茂名签名同意我就认为是滥用职权直接导致我经济损失),我想要那些替我去世老公同意多收我家电费的员工向我道歉,还死者尊严,我也想为自己消费权利讨回公道!

我该怎样做?听说如果投诉就会影响那个签名的人甚至会让他丢饭碗,是吗?我很善良,我本意绝对不想他丢饭碗,但是又怎样才能让他不丢饭碗而我又能要回自己不知情的时候多出的钱呢?至于店铺老板那里,我觉得我是不能去问店铺老板要那没给予我我又替他交了的商业用电,因为人要讲诚信,既然原来电费算清楚了,为什么还要去问他要呢?现在就是知道了我每月都在替他交商业用电,我也不能问他要呀,这是因为自己主动只要他10%,而造成这种局面,我觉得是因为电力部门核算没有通知所导致的,所以我觉得我应该找电力部门讨回公道!

我该找电力部门什么人才能合理解决我的问题呢?我肯定想索赔我不知不觉无缘无故交的钱,那怎么才能索赔呢?应该索赔多少?我怎样才能讨回自己消费权利又给那个人工作机会?

表面上是为我自己,其实是为天下所有百姓,因为既然我有这种情况,那么很多其他人也不可避免遭殃!因为这个人完全是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才造成我的经济损失呀!

我肯定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领导会给我一个满意答复,不过因为不知道走怎样程序所以希望得到帮助和指点,本人先在这里谢谢大家!

咨询者:fa260159湖南
[咨询时间:2011-07-31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08-02 09:32
陈平凡
你好,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长沙律师陈平凡,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咨询热线:13397516088

回答

1
聂成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0624837
积分:4569
]
回答时间:2011-07-31 11:00
聂成涛
你们可以要求电力局查清事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侵权责任。你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要求电力局履行其作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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