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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工地发病送医院后不治死亡,老板有无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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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2705什么是编号?

家人在工地发病送医院后不治死亡,老板有无赔偿责任?

我父亲于数日前受雇于王某从事野外勘探工作,雇佣前王某知道我父亲有高血压和轻微糖尿病,我父亲在工地发病,送到医院诊断患急性脑梗塞,5日后不治身亡,工作期间我父亲同老板提过身体不舒服辞职一事,但老板一直让挺几天等找到替班人员再走,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老板付什么责任,有无赔偿责任,能赔偿多少?若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文件。

咨询者:fa259102吉林
[咨询时间:2011-07-28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7-28 15:34
陈晓云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2、但老板一直不让治疗的,可以要求老板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标准索赔。包括: 1)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倍; 3)被抚养人生活费; 4)精神损害赔偿。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2
任永海律师
[地区:山东-临沂市
手机:15910159418
积分:1655
]
回答时间:2011-07-28 15:03
任永海
可走工伤认定程序,如果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交纳,可由受雇单位支付,赔偿数额大约30-40万。
李云峰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044122122
积分:1074
]
回答时间:2011-07-31 17:43
李云峰
你好:
最低为38万。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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