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直接通知担保人,不能让人转达。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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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只向借款人下了执行通知书,让借款人向担保人口头传达这个通知;然后执行法官又从担保人的银行帐户中扣了钱。
对于执行法官的这二次行为,当事人不知他们做的对不对?如果不对,应向什么部门反映?



